http://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31226/35533514/
這明明已經是2013年之前的事情了
為什麼到現在還有 某某開發公司
⋯⋯
依舊以TOUTUBE的公開轉貼方式
http://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31226/35533514/
這明明已經是2013年之前的事情了
為什麼到現在還有 某某開發公司
依舊以TOUTUBE的公開轉貼方式
可以還我辛苦錢嗎?
新聞內容:
新北市一對低收入戶夫妻,婚後育有一子一女,多年來夢想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經過多年打拼後,終於存下40萬元當購屋頭期款。夫妻指控,簽約前誤信房 仲可以貸款8成,不料付訂後,銀行告知房屋座落「都市計畫」外,僅能申貸房價的6成,害他們無法完成購屋履約,落得40萬訂金被沒收的可憐窘境。
新聞來源:http://sharpdaily.tw/mobiles/article/177726
簡訊騷擾如何救濟
【問題】:
Grace之前男友屢傳簡訊騷擾,Grace如何保護自己?
【解析】:
一、首按所謂「騷擾」,依照我國現行之相關法令規定(如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尚無一定、統一之定義規定,惟究查「騷擾」之核心意義迨應為「言語或者行為足令他方有生嫌惡之感」。
以往數年的中秋節前夕,事務所都會準備「台北犁記」的鳳梨酥做為對客戶的感謝與支持,而今年我們選擇由秘書及助理們,去討論想送什麼時下的伴手禮,卻似乎也躲過了這次問題產品群的風暴,不至於讓送禮變成客戶的一種壓力;但是,我們該慶幸嗎?沒有。因為,我們永遠不清楚,我們明年乃或是之後的每一年所選擇的伴手禮,是不是也同樣能夠安心?答案還真的是很難說,碰碰運氣吧。
「黑心餿水油」的事件,除了讓我們再次看見「人性」的貪婪以外,也見識到一再出現的黑心食品或原料問題,可以說根本沒有「適度」的法律可以震攝這樣的人性發展。而所謂的「適度」,通常在幾個月或幾個年頭過後,似乎就雲淡風輕了;這從「塑化劑」的法院判決新聞已不再攻佔版面來看,不也道出了今天的「黑心餿水油」事件也是明天的「塑化劑」新聞嗎?
在這個充滿碰碰運氣的社會氛圍中,想賺黑心錢的人比比皆是,反正沒抓到之前是我運氣好,但這樣甚至已經把用心經營的人,在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下,打得遍體鱗傷而無法繼續;但去追究這樣碰碰運氣的氛圍何時早已縈繞社會,說真的,我們也不知道;這就像何時開始中秋節要烤肉一樣的不可考。
「台北犁記」錯了,他們有他們所謂的企業責任要擔負,而我們也不過是他們幾年來客戶中的一位而已,但看到退貨民眾一股腦地將怒氣發洩在店員身上,仍然總是有些不捨;畢竟,一般市井小民為了生活出來打拼混口飯吃,仔細想想,常常也總有需要碰碰運氣的時候;社會氛圍已經夠了,官員是不是認真也夠了。試著給周遭的人點溫暖吧,在這時候,在大家都希望偶而有小確幸的時候。
對了,強逼「台北犁記」的員工吃餅,可能有刑法強制罪的問題存在,法律就不多說了,太死板、太沒意義了。
新聞來源:卡優新聞網 (105/04/12)
網購標錯價格搞烏龍 5月業者須依訂單出貨
未來網購標錯價錢,業者不論任何理由,訂單都必須接受。行政院消保處今(11)日針對「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審議通過,最快從今(105)年5月起,只要網購買賣雙方都確認交易完成後,即便賣方發現標錯價,也得自行吸收,按照網路標示價格出售,對消費者將更有保障。
據瞭解,過去都曾發生網站將原價逾1.5萬元手機,標成約1折的價錢,且已有消費者下單成功的情況。消保處表示,當發生類似標錯價的烏龍事件時,雖然有些網購業者自行承擔損失,照常依約出貨,但仍有部分業者透過現行網路定型化契約中,「企業經營者得於契約成立後2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之下單」,主張有正當理由而拒絕出貨,導致衍生爭議。
事實上,為解決此類的網購問題,經濟部提出「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5點修正草案,消保處邀集消保團體、相關業者研商後,正式審議通過。消保處指出,從「民法」的規定來看,一旦買賣雙方都已同意,理論上訂單不能單方面撤銷,而觀察其他國家作法,包括歐美等,同樣沒有允許賣方拒絕出貨的規定存在。
日期:2009/04/02 13:52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為了簡化離婚手續,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修法初審通過《民法增訂第一千零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往後夫妻訴訟離婚,只要經過法院調解或和解達成離婚協議之後就算生效,雙方不用再到戶政機關變更戶籍,省事很多。
以往經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夫妻,雙方得拿著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到戶政機關辦理戶籍變更,這樣離婚才算生效;不過,立法院1日修法將要簡化離婚程序。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張清雲表示,「到法院提訴訟或有意訴訟,婚姻關係即消滅。」
一般來說,離婚可以分成「協議離婚」還有「訴訟離婚」兩種,其中訴訟離婚,夫妻雙方得到法院打官司判決之後,再到戶政機關登記才算生效;不過,修法後只要經過法院調解或和解發文給戶政機關,就可以免去雙方離婚後還要見面的尷尬。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周四(9日)將通過「文化創意產業法」草案,政府將設置基金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協助文化創意產業化、商品化,並提供營利事業捐贈文化創意團體的經費,得列為當年度費用等租稅優惠。不過,文建會提出每人每年1.2萬元的文化消費列舉所得稅特別扣除額條文遭刪除。
為了讓文創產業的適用範圍更具彈性,草案中有關文化創意產業的範圍,僅列舉藝術、媒體、設計、數位內容產業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產業。
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草案規定文化創意公司投資於文化創意研究與發展、人才培訓金額35%內,得抵減營所稅;當年度研究發展、人才培訓支出分別超過前二年度研發經費、人才培訓經費平均數,超過部分得按50%抵減。
「文化創意產業法」草案最重要的就是協助文化創意產業化、商品化,未來將成立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基金會,從事文化創意事業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