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賣
【聯合報╱記者蔡政諺/高雄報導】
男子黃啟哲與財金資訊公司人員掛勾,8年前以每筆3到5千元購買30萬組信用卡內碼資料,再轉賣給製造偽卡集團製成偽卡,導致國內十多家銀行損失上億元,昨天被高雄地院依偽造信用卡罪判2年10月徒刑。
法官指出,91年黃啟哲(50歲)被捕後,檢調單位鑑定發現全是財金公司職員「內神通外鬼」流出。。在檢調人員的勸說下,黃啟哲供出信用卡資料是90年間向國內最大偽卡集團首腦黃青田(44歲),以每筆3到5千元購買信用卡卡號與內碼,共買了30萬筆,他再分批以每筆5到8千元轉賣給南部地區製造偽造信用卡集團,或由自己的下線製成偽卡。
檢調根據黃啟哲的供述,逮捕黃青田,再追出黃青田收買財金公司工程師張維洲(50歲)、賴廷政(47歲)與張哲豪(37歲),因而破獲這個全國最大宗的偽卡集團,當時估計黃青田集團製造的偽卡,造成國內銀行損失達20億元;而黃青田落網後,「國內偽卡集團才不再那麼囂張」。
法官指出,黃青田與財金公司工程師張維洲所涉案部分,目前還在審理中,昨天先就黃啟哲的部分審結。
判決書指出,統計從黃啟哲流出的信用卡資料製成偽卡後,造成國內十多家銀行損失達上億元,因他配合辦案,讓辦案人員追出集團首腦,符合證人保護法,給予減刑。
【2009/06/23 聯合報】@ http://udn.com/
此新聞出自於: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977779.shtml
信用卡內碼 判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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