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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嗣漢天師府陳姓女乩士,前年向天師府申請升任法師,並希望法名改為「羅美」,天師府卻改為「愈美」,她要求退款被拒,告張天師的妻女詐欺,檢察官認為天師府是依規定辦理申請,並無不法意圖,予不起訴處分。

南投地檢署調查,陳姓女子是嗣漢天師府所屬乩士,依天師府規定,滿三年得申請升任法師,陳女便在96年6月向張天師張源先繳交3萬元辦理升職。

陳女並在申請表上,載明升職後她的法名應為「羅美」。但張源先的妻子廖秀端和女兒張懿鳳製作「奏職證」時,卻登載法名為「愈美」。陳女要求更正或退款,但對方不理會,因此控告張源先的妻女詐欺。

廖秀端辯稱,依天師府規定,法名有輩分意義,陳女要求從「愈」字輩升為「羅」字輩,與天師府規定不符,而法名輩分得由當代天師認定,張源先不同意陳女請求,只能製作「愈美」的奏職證。

檢察官認為,關於奏職證登載法名,應是陳女和廖秀端對天師府規定解釋不同,無法認定廖秀端、張懿鳳有詐欺意圖,昨天予廖秀端、張懿鳳不起訴處分。


此新聞出自於:【2009/04/13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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