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31226/35533514/
這明明已經是2013年之前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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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明明已經是2013年之前的事情了
【經濟日報╱記者陳亮諭/台北報導】
立院院會12日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懷孕勞工遭資遣、非自願性離職時,退保後280天內分娩者、退保後181天內早產者,可請領生育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