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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壞肚子誰來賠?

 

到餐廳吃壞肚子,一般人都會自認倒楣,不會向店家要求賠償,但接下來的這則新聞要告訴您,只要超過500平方公尺的餐廳,都被要求保「公共意外險」,所以只要出示用餐發票以及診斷證明,向保險公司提出,您就可以獲得合理的賠償。

 

半個月內進出醫院4次,林小姐的痛苦還沒停止。受害者林小姐:「絞痛,比生孩子還痛苦十幾倍,那種絞、那種痛,然後又脹又絞又痛,我暈倒3、4次你知道嗎?」店家:「妳改天好以後到我們這裡來消費,不算妳錢可以嗎?」林小姐:「你就這樣處理喔!」店家:「不然你要怎麼樣處理?」林小姐:「不是說有保險公司?」店家:「保險公司說那是食物中毒,他們不接受這樣的東西。」出示了半個月以來的藥單和診斷證明書,吃火鍋吃到腹瀉,要求店家賠償,卻碰到刁難。     受害者林小姐:「他們都是推給保險公司,然後到現在都沒有跟我連絡,最起碼來看一眼,他都推給保險公司,到底保險公司是有還是虛構的。」台北市消保官黃鈺生:「保險公證人可以看你付出的單據,你醫療費用支出的是多少,你沒有去工作的損失是多少,再加上你的精神損害是多少。」    TVBS記者李昀臻:「大部分的人吃出問題都會自認倒楣,很少人會要求賠償,但其實有規模的店家都會保公共場所意外責任險,作為消費者求償的依據。」照這樣推算,林小姐的醫療支出5000元,不能工作損失30000,加上精神賠償,遠高於店家只願意讓林小姐免費吃一餐(399吃到飽),賠償金額差這麼多,當然要求償,但證據得備齊。    台北市消保官黃鈺生:「保留你用餐的不管是單據或收據這些東西,保留你就醫的醫療單據,診療的單據也要保存。」不管是吃壞肚子,還是在店裡滑倒燙傷,都一律適用,因此,別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發文單位:創彧法律事務所

 

【分享】

 

    責任險的基本定義是,責任歸屬在被保險人、也就是餐廳業者上,且責任的發生,起因必須是因該公共場所設計不良、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該責任險保單才能啟動,進行理賠。

 

    也就是說,如果是該公共場所因照明設備不佳,導致參與民眾跌倒,或是下雨天地板濕滑而滑倒,責任明顯出在場地上,餐廳業者在有責任的前提下,民眾才能向餐廳業者申請理賠。

 

     但在責任險中,有所謂的除外責任,例如因為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或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所導致傷亡者,保險公司依法可不賠償。

 

     因此,在一個有投保公共意外險的場地,因細故與人打架、導致傷亡,公共意外責任險就不用賠;但若是在該場地用餐,因用餐環境髒亂濕滑或桌椅設計不當、食物不清潔等導致傷亡,公共意外責任險這時才能啟動理賠。

 

※簡要申請程序提供參考:

 

  1. 1.  若用餐的餐廳有投保公共意外險,可直接跟業主提出賠償,業主會自行與其保險公司洽談。
  2. 2.  如果您沒有其他的保險要申請理賠,可與業主協調提供副本診斷書及收據讓該公司申請理賠金。
  3. 3.  您的對應窗口為該公司,除非您是跟自己的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的申請。
  4. 4.  合理償付金額是由您及該公司協調的金額,如果金額不符您的期望可能就要多花點時間了。到時應該會有一份賠款同意書讓您簽名確認,請花點時間看清楚內容及金額喔!

 

    另外,實務上也曾經店家遇過消費者以於樓梯間跌倒,但因為未設有相關錄影設備,導致店家無從判斷責任歸屬問題,因為當下消費者雖表明有跌倒之狀況,但實際並無明顯之外傷,嗣後卻以提出醫院診斷證明書並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方式要求賠償,店家亦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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